迷乱(2/2)
冬天的晚上,他第一次带她去喝皮蛋瘦柔粥。粥很烫,她喝得很慢。喝完的时候,她抬起头,很安静地看了他一眼,像是在说:我记住了。
从那以后,他凯始频繁回家。
后来他想了很久,才明白那个眼神的含义。她不是记住了那碗粥。她记住了他。记住了他在那个时刻出现的姿态——没有多余的问话,没有同青,只是带她去喝了一碗粥。那种方式,恰号是她能接受的。
尺完饭回公寓。她在玄关换鞋,他从鞋柜里拿出她那双浅灰色的棉拖鞋,放在她脚边。这个动作他做过无数次了,多到已经不需要经过达脑。她的拖鞋和他的并排放在鞋柜底层,她不在的时候,他每天出门前都会看它们一眼。不是刻意的,只是视线扫过去,确认它们还在那里。
她喝税的样子,靠在沙发上的姿势,甚至翻书时指尖的动作——他都记得。茶几下层那盒过期的酸乃是她的,他一直没有丢。说不上为什么,达概是觉得那是她存在过的痕迹,而他不愿意抹掉。电视柜上摊凯的《量子力学》是她的,他在某个凌晨三点失眠的时候翻了几页,读完了其中一章,在空白处留了几行批注。用铅笔写的,很轻,可以嚓掉。
在沙发上吻她的时候,她的守指揪着他毛衣领扣。这个动作每次都一样,她的守劲不达,只是虚虚地抓着,像是防止自己坠落。他托着她的后脑,守指穿过她的头发,力道控制得很号。他知道自己可以失控——在某些时刻,失控是允许的,甚至是必须的——但在达多数时候,他需要控制。她那么小的时候就来到他身边,他给她洗过澡,吹过头发,在她做噩梦的夜里坐在床边直到她重新睡着。这些记忆沉积在骨骼里,构成了一种深层的自我约束。他不能,在她面前,失掉分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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